去年9月5日早晨,常州司機高某開大客車行駛到句容郭莊境內時,7分鐘內低頭看了39次手機,開車分神導致他剎車不及,撞死了一名穿越馬路的騎車老漢。去年10月24日,此事引發(fā)強烈反響,上百家新聞網站報道,央視也跟進報道此事。時隔一年后,此事有了最新進展,記者了解到,10月29日上午,句容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一交通肇事案,鑒于肇事方積極賠償受害方、取得對方書面諒解,且高某存在自首情節(jié),法院當庭判決高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對于法庭的判決,高某表示認可,并希望人們以他為戒。
新聞回顧
7分鐘看了39次手機,剎車不及撞死騎車老漢
2014年9月5日早上6點左右,常州人高某駕駛大客車從常州汽車站帶客到南京溧水汽車站,下完客后,他開車準備到南京江寧汽車站。
上午8時20分許,高某沿寧溧線由南往北行駛,車速在每小時70公里左右,行駛到句容郭莊鎮(zhèn)的一處十字路口時,與騎自行車的楊某發(fā)生碰撞。楊某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調查認定,高某負主要責任。
行車記錄儀顯示,當天在事故發(fā)生前8點14分到8點21分,7分鐘不到的時間里,高某4次掏手機,共低頭看了39次,其間幾乎是每低頭看一眼手機,再看一眼前方路況,有時一次低頭的時間近2秒鐘。如果以70公里每小時的車速測算,高某看一次手機用1秒鐘,就意味著,他每一次低頭,汽車就開出去近20米。
在最后一次看完手機后,高某用左手握著手機靠在方向盤上。僅僅過了幾秒鐘,悲劇發(fā)生了,8點21分07秒,在十字路口,一名老漢騎自行車穿越馬路。高某趕緊打方向,按喇叭,并踩剎車,但為時已晚。
行車記錄儀顯示,碰撞發(fā)生在8點21分09秒,事故發(fā)生后,高某下車查看并報警。
事后接受鎮(zhèn)江警方調查時,高某說,“9月21日是我兒子100天,我在想當天是不是輪到我休息,看下手機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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