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消息,陳先生在京東網上商城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本以為能夠使用新手機,沒想到卻因手機質量問題,麻煩接踵而來。事后,陳先生將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三倍賠償以及誤工費、交通費等損失。日前,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審結了此案。
2015年6月27日,陳先生在京東商城上購買了一部Apple iPhone5s(A1530)16GB銀色移動聯(lián)通4G手機。在線支付了3488元手機款后,于7月2日收到了新手機。但在次日的使用過程中,手機的耳機始終沒有聲音。起初,陳先生懷疑是耳機出了問題,但通過其它蘋果手機的測試發(fā)現(xiàn),實際上存在故障的是手機本身。
▲圖片來自網絡
2015年7月4日,陳先生通過京東商城的在線客服提交了退貨申請。7月6日,京東客服來電指導陳先生嘗試通過將手機恢復至出廠設置來消除故障,最終失敗。7月7日,京東在線客服審核通過了陳先生的退貨申請。7月8日,京東物流人員上門取件,但由于陳先生遺失了手機發(fā)票,最終導致退貨失敗。隨后陳先生嘗試聯(lián)系蘋果售后解決手機問題,但蘋果方面表示此種情況,應當由京東商城解決。故陳先生于7月13日向京東售后提交了換貨申請。7月23日,京東商城通過換貨審核,并派物流人員上門取走手機。7月23日,京東商城告知陳先生,其申請的換貨服務審核不通過,并將手機退還給了陳先生。京東商城方面告知陳先生,退回的原因是外觀審核不通。陳先生無奈之下,只得與京東商城不斷交涉相關事宜,但最終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
2015年8月3日,陳先生決定自行前往蘋果授權服務商處修理手機故障,F(xiàn)場維修人員當場打開了手機并確認了手機耳機插孔故障,要求返廠維修,陳先生填寫了服務報告書。手機經廠家返廠檢查后,蘋果售后向陳先生出具了一份不予保修的報告書,寫明故障手機經過非Apple授權的改裝或者拆卸導致該設備無法使用或在維修過程中變得無法使用,因此不在保修的范圍內。陳先生隨后向京東在線售后提交了投訴,要求京東世紀公司退貨并進行三倍賠償。但最終京東世紀公司并未能與陳先生達成一致。故陳先生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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