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記者致電中通快遞總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確實有“公司內部員工不得對外投訴本公司”的規(guī)定,但是未透露罰款的去向以及公司對派件員的處罰機制。同時,記者在中通快遞公司《客服中心質量監(jiān)管條例》查證到,確實有“網點工作人員向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中通,每次罰款5000元,網點提醒客戶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的每次罰款1000元”的條款。
>>律師說法
單位擅自罰款無法律依據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的姜健律師表示,單位勞動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內容應當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本起事件中,用人單位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在規(guī)章制度中排除公民享有的正當訴權,顯然是不合法的。另外,單位對于員工處以如此大額的罰款,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從情理上來說亦是不合理的。
對于事件中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單位改正,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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