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818、919、1111、1212……”。
這些看上去“很吉利”的數字組合,恰是近年來“電商造節(jié)”熱衷選擇的日期。值得一提的是,“電商造節(jié)”正從綜合電商平臺向品牌電商平臺“擴散”,越來越多類似樂視、小米這樣的品牌電商也加入到“造節(jié)”大潮中。
如今,類似“狂歡節(jié)”、“樂迷節(jié)”、“米粉節(jié)”似乎已經成為電商促銷的標配,但是,從商標保護角度來看,不論是曾向京東祭出“殺手锏”的阿里巴巴以及蘇寧易購等綜合電商平臺,還是樂視、小米等品牌電商平臺,在“電商造節(jié)”過程中,商標保護誰更強呢?
商標保護意識:阿里巴巴“先知先覺”、蘇寧易購“不知不覺”
在綜合電商平臺中,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阿里巴巴早在2011年11月1日,就提交了“雙十一”商標注冊申請,京東則是在2014年10月20日才首次提交“六一八”相關商標注冊申請,而蘇寧易購則至今尚未提交一件關于“八一八”的商標注冊申請或剛提交沒多久尚無法被查詢到。
顯然,如果說阿里巴巴在“電商造節(jié)”商標保護中屬于“先知先覺”,那么,蘇寧易購則是典型的“不知不覺”。
而京東、樂視和小米,則是在去年爆出的“雙十一”商標大戰(zhàn)前后,陸續(xù)著手對自己的“電商造節(jié)”予以商標注冊保護。
商標保護規(guī)模:阿里巴巴、京東領先,樂視居中,小米、蘇寧易購“落后”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截止2015年9月8日,阿里巴巴已累計向商標局提交了21件“電商造節(jié)”商標,京東提交了20件,樂視提交了10件,小米提交了1件,而蘇寧易購則暫未申請或剛提交不久無法被公開查詢。
可以看到,在綜合電商平臺中,作為“電商造節(jié)”開創(chuàng)者,阿里巴巴在“電商造節(jié)”商標的申請量遙遙領先,京東緊隨其后,令人意外的是,蘇寧易購雖然不斷加大電商推廣力度,并在今年大肆宣傳“818購物節(jié)”,但或許是未提交或剛提交沒多久,尚無法在商標局被查詢到任何一件關于“818”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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