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先生車輛進行處罰的武清區(qū)運管所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武清不允許非營運車輛進行運營。他說司機搭載親戚,或者學雷鋒免費搭載乘客的行為沒有問題,但只要涉及到車費問題,哪怕是平攤油費也不行。一名工作人員建議說,如果被處罰的司機有意見,可以在運管站調檔申訴。
“嘀嗒拼車”稱軟件合法
北青報記者下載了這款名為“嘀嗒拼車”的軟件,軟件在常見問題中包括了“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該問題答案稱,北京交通委在2014年1月2日發(fā)布了《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嘀嗒拼車”合乘雙方是完全遵照《意見》制定的上下班互助型拼車方案。
軟件中的“拼車合乘協(xié)議”規(guī)定,乘客需要提前下單,并在收到車主搶單后10分鐘內支付經計算的費用,在到達目的地后,乘客確認此次拼車行為,車主將在次日12點后收到全額款項。司機和乘客約定不出現(xiàn)單次現(xiàn)金結算,雙方將進行基礎費用(含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的分攤。原告王先生稱,車主次日拿到款項之前,乘客支付的費用先行支付給軟件平臺。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以司機身份聯(lián)系了“嘀嗒拼車”,客服稱,如果司機因為拼車業(yè)務被扣車或是罰款,可以聯(lián)系公司,公司方面會進行核實,隨后派出專人來聯(lián)系司機,處理后續(x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