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及埃隆·馬斯克小時候的樣子,他母親梅伊·馬斯克(Maye Musk)只說他“很開朗”,而且“和兄弟姐妹們在一起時沒什么特別”。
馬斯克自己的說法則大不相同,他說自己大概在十一歲到十五歲期間一直處于“存在危機”之中,總在苦苦思索“生命的意義是什么?”之類的問題!拔易x了許多書,但這些書似乎都不能真正回答出生命的意義是什么,”馬斯克說道!坝谑俏揖拖搿欠窈翢o意義?’我讀了叔本華和尼采的著作,感覺很糟糕。絕對不應該讀他們的書。太壓抑了。他們都太悲觀了。”
通過閱讀道格拉斯ž亞當斯(Douglas Adams)1979年出版的《銀河系漫游指南》(The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他最終找到了答案(這也是許多叛逆少年的答案,即使他們不讀尼采),巧合的是,眾所周知,道格拉斯ž亞當斯對于環(huán)保和快車的興趣也非常濃厚。
“我認為亞當斯非常了不起,因為他一語道破天機:真正的難點在于提出問題,”馬斯克說道!坝钪婢褪亲罡镜拇鸢,那么問題是什么?隨著我們不斷提高人類的智慧,就會越來越清楚地知道,應該通過什么問題來探尋宇宙的本質。根本的意義就在于此。因此我的正確努力方向應該就是——提高人類的智慧。”
1989年,馬斯克離開南非前往加拿大,在安大略省就讀皇后大學(Queen’sUniversity),之后轉學賓夕法尼亞大學攻讀經濟和物理。在賓大,他和AdeoRessi是室友,Ressi現(xiàn)在也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創(chuàng)業(yè)家和投資家。他們迫切希望逃離軍營似的學生宿舍,于是租了一棟大房子,為了支付房租,又把住處改造成一家夜店,竟然吸引了多達1000名客人。Ressi表示,雖然馬斯克那時已經非常善于經營,但對派對本身幾乎沒什么興趣。
“有些晚上我會想‘埃隆去哪兒了?’然后就去他房間敲門,結果他一個人在打游戲,”Ressi回憶道!拔揖蜁f,‘外面有500個人需要我們招呼!’我都不敢肯定他還知道外面正在舉行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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